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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测试

REACH

REACH是欧盟编号为1907/2006/EC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的缩写,中文名称是《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于2006年12月18日通过了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并已正式颁布,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

REACH取代了欧盟现行的40项法规,成为一套统一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规。它拥有一套完善的注册及评估体系,涉及约3万种化学物质,要求年生产量或进口量达到或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或“新”的化学物质都要进行注册,以提供相关的使用安全性信息。

REACH几乎涉及所有(除食品、药品、农药)销售到欧盟的产品。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一大重点,高度关注物质(SVHCs)候选清单自REACH生效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2014年12月17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6项新的SVHCs候选物质,至此,高度关注物质(SVHCs)候选清单增加到161项。

如果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 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

DEKRA德凯可为您提供多种SVHCs测试方案以及全面的REACH解决方案,助您轻松应对REACH法规要求。

欧盟RoHS2.0指令2011/65/EU
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2002/95/EC被废除,欧盟各国于 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65/EU (RoHS 2.0) 更新到当地法律。根据新指令的规定,从旧指令废除之日起,CE 标识所有管辖下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低电压指令(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 2.0的指令要求,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RoHS指令限制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在某些欧盟内销售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生产过程中的使用。

DEKRA德凯提供RoHS完整测试服务,包含化学测试分析、XRF筛选、RoHS产品符合性评估。

WEEE指令修订版(2012/19/EU)正式公布
欧盟 WEEE 指令最新修订版 - 2012/19/EU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于2012年7月24日在欧盟官方期刊上正式公布,并于公布后20天生效。

该指令的重要修订如下:

  • 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EEE)
    新的 WEEE 指令,自2018年8月15日起,将电子电气设备重新分类成附录 III 的6大类产品,并采取开放式范围 (意即未列入的产品亦属规范范围),除非列于指令第二条 (3) 及 (4) 项目中的排外应用。而2012/8/13 至 2018/8/14之过渡期间,规范的类别与范围仍与先前的 2002/96/EC指令相同。
  • WEEE收集率目标
    所有会员国须确保其生产者负起收集废弃电子电机设备(WEEE)的责任,自2016年起,每年至少须达成45%收集率的目标。而自2019年起,所有会员国每年WEEE收集率至少须达成65%的目标。
  • WEEE回收率目标 (Recovery Target):分三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2012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4日)∶ WEEE修正指令生效后3年内,10类产品最小回收率目标,其与旧WEEE指令有两个不同处∶(A)新增医疗器材料回收率目标,于WEEE修正指令生效后废弃医疗器材料之再循环率(Recycling)及回收再利用率(recovery)分别须达成50%及70%之目标;(B)原再使用与再循环率目标,改为再循环率目标。

    (2) 第二阶段(2015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4日)∶WEEE修正指令生效后3年至6年间,10类产品最小回收率目标,除了气体放电灯外,相较于第一阶段各类产品最小回收率目标皆提高5%,并将再使用率纳入规范。

    (3) 第三阶段∶(2018年8月15日起)∶因应WEEE修正指令新规范产品类别正式生效,设定各项回收率目标。

DEKRA德凯提供WEEE产品评估服务。

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2005/69/EC于2005年12月29日生效。该指令是对76/769/EEC的第27次修订。该指令于2009年5月31日废止,相应管控要求被纳入REACH法规限制篇,由于多环芳烃使用范围广且危害大,已有多家知名企业开始管控电子电器产品中的PAHs。2008年1月8日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发布公告ZEK01-08号文件,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检测,并规定未通过PAHs检测的产品将不能获得GS认证标识,进而增加进入德国市场销售的难度。 2014年8月4日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再次发布了AfPS GS 2014:01号文件,对PAHs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GS标识对多环芳烃的限量要求分为三类:

范围限值多环芳烃清单
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产品:1毫克/千克多环芳烃CAS编号
- 运动器材如自行车、高尔夫球杆、球拍

- 家用器具、手推车、步行支架

- 家用工具

- 服装、鞋类、手套、运动服装

- 表带、腕带、面具、头箍
苯骈 (a) 芘 (BaP)

苯并[e]芘(BeP)

苯骈 (a) 蒽 (BaA)

二苯骈 (a,h), 蒽 (DBA)

苯骈 (b) 萤蒽 (BbFA)

苯并[J]荧(BiFA)

苯骈 (k) 萤蒽 (BkFA)
50-32-8

192-97-2

56-55-3


53-70-3


205-99-2


205-82-3

207-08-9
玩具,包括儿童运动器材和儿童用品0.5毫克/千克屈 (CHR)207-08-9

2013年12月6日,欧洲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条例(EU) No 1272/2013,修订REACH法规附录17第50条的PAHs内容。该修订将于2015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REACH法规附录17第50条主要是限制轮胎的填充油中的多环芳香烃(PAHs),此次提案将多环芳香烃(PAHs)的限制扩展到了能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放入口中的材料,
或者长时间(超过30秒)
接触皮肤的玩具材料
不在类别1中,可预见接触皮肤超过30秒
(长时间接触皮肤)或者重复短时间接触皮肤)
不在类别1和2中,可预见接触皮肤小于30秒
(短时间接触皮肤)
符合 2009/48/EC 指令的玩具符合 ProdSG 的所有其它产品符合 2009/48/EC 指令的玩具符合 ProdSG 的所有其它产品
苯骈[a]芘 (BaP)< 0.2< 0.2<0.5<0.5<1
苯并[e]芘 (BeP)< 0.2< 0.2<0.5<0.5<1
苯骈[a]蒽 (BaA)< 0.2< 0.2<0.5<0.5<1
苯骈[b]萤蒽 (BbFA)< 0.2< 0.2<0.5<0.5<1
苯并[J]荧 (BiFA)< 0.2< 0.2<0.5<0.5<1
苯骈[k]萤蒽 (BkFA)< 0.2< 0.2<0.5<0.5<1
屈 (CHR)< 0.2< 0.2<0.5<0.5<1
二苯骈[a,h]蒽 (DBAhA)< 0.2< 0.2<0.5<0.5<1
苯并 [g,h,i] 苝< 0.2< 0.2<0.5<0.5<1
茚并 (1,2,3-cd) 芘< 0.2< 0.2<0.5<0.5<1
苊烯合计<1合计<5合计<10合计<20合计<50
荧蒽
< 1< 2< 10
总计 18 多环芳烃 mg/kg< 1< 5< 10< 20

当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概念已经超越了食品本身。国内和国际相继发布了严格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法律法规,这些标准的建立旨在避免有害物质转移到食品中。所以出口到这些国家的与食品接触的产品都需要严格遵守目的国法规的要求。

通常涉及到的产品包括:

  • 厨房电器产品: 烤面包炉、电水壶、电咖啡壶、搅拌机,冰箱等
  • 食品容器:密封罐、酒瓶、饭盒等
  • 厨房器具:不沾锅、菜板等
  • 餐具:碗、碟、筷、刀、叉、勺等
  • 食品包装:袋、复合膜、薄膜、铝箔等

DEKRA德凯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可以提供一站式测试解决方案,覆盖的相关法规和测试项目如下:

国家法规相关化学测试项目
欧盟- EU No. 1935/2004
- EU No. 10/2011
- 全面迁移
- 特定迁移
- 过氧化值
- 挥发性有机物
- 可提取性重金属
- 初级芳香胺
- 邻苯二甲酸盐
- 多环芳香烃
- 五氯苯酚
- 双酚A
- 甲醛释放量
- 金属成份分析
- 感官测试
- 其他项目
德国LFGB Section 30 & 31
BRF Recommendation,
DIN 51032
DIN 10955
法国DGCCRF 2004-64
Arrêté du 25 novembre 1992
Arrêté du 9 novembre 1994
DGCCRF 2006-58
意大利Italian D.M. 21/03/73
美国FDA 21 CFR 175 ~ 189
FDA CPG 7117.05 & 06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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