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单一库”《公告》致客户函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 “总局”)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 “一单一库” 管理的公告》(2026 年第 14 号,以下简称《公告》),并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一单一库” 常见问题解答》(以下简称《问答》),上述文件将于2026 年 6 月 1 日正式施行。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检测服务合规开展,现将政策核心内容及对 CMA 报告出具范围的影响告知如下:
一、政策核心定义:“一单一库”
- “一单”: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明确11大类必须取得 CMA 资质的领域,涵盖产品质量检验、食品检验、农产品质量检验、机动车排放与安全技术检验、医疗器械检验、化妆品检验、司法鉴定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林木种子及草种质量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
- “一库”: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收录国家、行业、国际标准,仅库内标准对应的项目可依申请获得相应 CMA 资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行动态更新。
二、CMA报告出具范围核心规则(2026年6月1日起执行)
- 合规CMA报告范围:仅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检测项目,可出具带 CMA 标志的法定报告,适用于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招投标等法定场景。
1. 属于 “一单” 清单内领域;
2. 属于 “一库” 库内标准项目;
3. 已取得该项目的 CMA 资质认定。
- 混项报告规则:同一份报告同时包含库内与库外项目时,整份报告不得使用CMA 标志。库内项目可单独出具 CMA 报告,库外项目出具无 CMA 标志报告。
三、对您的影响与服务说明
- 委托前确认:
自 2026年6月1日起,我司将严格按 “一单一库” 及我司获批CMA资质范围受理CMA报告的委托,明确告知您项目是否属于 CMA 范围,并在委托合同中注明报告类型(CMA / 非 CMA)。您也可自行通过国家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https://cma.caqit.org.cn/ 查询,与我司工作人员同步进行确认。最终可出具CMA报告的项目,以我司获批CMA资质附表及报告出具当日“一单一库”的能力项目库为准。
- 过渡期衔接:
2026 年6月1日前与我司签订的,明确列明具体检测项目与标准编号的单次委托合同/长期框架合同,相关项目存在于我司现有 CMA 资质范围,仍可继续出具CMA标识报告至我司证书有效期截止;新委托将全面按新规办理。
四、温馨提示
请您在委托检测时,明确告知报告使用场景(如行政备案、招投标、内部质量控制等),以便我司精准匹配检测范围,避免因报告类型不符影响使用。
能力项目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行动态更新,相关项目可能调整出库,我司无法承诺相关项目永久在库,以报告出具当日国家能力项目库状态为准。
若您想进一步了解 “一单一库” 《公告》及具体事项,可随时联系我司对接工作人员(可修改为BL对政策熟知人员联系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司将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持续为您提供合规、专业、高效的检测服务。
特此函告!